还记得在几十年前,打架斗殴黑吃黑的恶性事件常有发生,那个时候社会其实挺黑暗的,法律也不健全。但一晃眼几十年过去,打架斗殴的恶性事件越来越少了,这主要是归功于这个社会法律地完善、人们总体素质地提升以及反黑除恶力度地加大。
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永远不存在所谓的完美,即使人类文明再进步,这个世界也是善恶并存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以前很多人敢明目张胆地攻击他人,这是线下行为,但渐渐地变成了线上行为,即“网曝”。
有时候面对他人的“闲言秽语”,其实我都想给予最坏的答复,但这样做真的好吗?不,在这个法治社会,打人伤人致人死亡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是要坐牢甚至是被判处死刑的。轻则害到自己,重则害人害己,害到自己后代。
所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天空”是很值得践行的,不过有一天无论是肉体受到实质性伤害还是精神受到恶性攻击,这个时候真想恶报早点降临到对方头上,最明智的方式便是保留证据报警吧。
如果你想把对方告上法院却没法取证,那么请律师吧,法院会以法律的手段为你伸冤,为你打抱不平,将恶人绳之以法。
近几年最常听到的词语便是“网曝”,一开始是对人,后来竟然开始对宠物狗下手了。其实最具伤害性的行为不是你对对方肉体进行了伤害,而是来自语言直达精神上的伤害,肉体往往只是一具躯壳,精神才是支配肉体的实质。
有时候一些你认为说出来很爽的话语其实对于他人那是心如刀绞,千刀万剐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生活节奏很快,人们的压力很大,以至于精神防线很薄弱,在受到一定的精神攻击时很容易崩溃。
所以请勿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这个网络铺天盖地的时代,人人都是网络信息传递中的一份子。拒绝网络暴力,多多换位思考,多一些爱,多一些希望,让这个世界更美好。
那么网暴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至于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一般要根据其表现形式、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区分。
对故意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信息的,就会涉嫌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行为,一般在民事侵权范围进行处理。
如果在网络上肆意侮辱谩骂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恶意造谣诽谤、传播谣言情节严重的,则依据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当遭受网暴时你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网络暴力不同于一般的网络人身攻击,受害者在遭受网暴时,要根据不同侵权情形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⑴ 如果是在民事侵权范围的网暴行为,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网暴者列为第一被告,控告其侵权,将网络平台列为第二被告,控告其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如果不清楚网暴者的真实身份,受害者可起诉网络平台,法院可以要求网络平台向法院提供侵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这样便于受害者进一步维权。
⑵ 如果网暴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的,受害者可提起刑事自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行为的案件,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时,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⑶ 当个人身份、住址单位、电话、家庭等隐私信息被网友擅自在网络上发布时,情节严重也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害人应保存相关侵权帖子后,及时与网络平台联系要求删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最后请记住,当你受到人身伤害、人身威胁、网络暴力的时候,请永远记住在法治社会法律是你背后最强有力的武器,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